2013届贤达毕业生集体户口迁移的通知

发布者:苏迪发布时间:2015-05-05浏览次数:33

各院系:

根据学校毕业生离校的时间安排,今年大四毕业生集体户口迁移工作将于5月初展开。保卫武装处本着“以人为本,方便学生”的服务宗旨,与曲阳路派出所协商,将采用户口迁移预约登记的方法,以避免学生在办理迁移手续时排队等候的现象。

一、以下为本次办理户口迁移的工作流程:

1、以班级为单位,事先进行登记,截止日期为531

2、由辅导员收齐后统一将电子表格发到保卫武装处邮箱,E-mail1074@shisu.edu.cn,邮件主题请写“2013户口迁移登记表(XX学院)”,并打印一份纸质表格送至保卫武装处(虹口校区5号楼102室),表格上必须由学院辅导员签名;

3、保卫武装处将登记信息递交曲阳路派出所,打印户口迁移证;

4、以学院为单位在离校日当天发放到学生手中;

5、对个别逾期未登记的学生,请于离校日前3个工作日至大连西路5505号楼102室进行登记。

6、离校日当天不接待逾期未登记办理户口迁移的学生。

二、填表要求:

1、迁入地址栏必须写清楚,包括省、市、区(县)、路、弄、号、室等信息;(按照户口簿地址或单位集体户口地址填写)

2、已被外省市高校录取研究生的同学,请在“备注”中注明“外省市研究生”,离校当天请持下发的本人户口迁移证至曲阳路派出所办理有效期延长手续(延期至当年9月下旬);考取或直升本校研究生或本市其他高校研究生的同学,请在“申请缓迁”中注明“录取本市研究生”,并在9月初至大连西路5505号楼202室凭录取通知书开具户口迁移联系单,至曲阳路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三、缓迁:

1、缓迁对象有申请留沪(必须是作为应届毕业生向市教委申请)、申请出国、录取本市研究生及参加支教(必须为本校派出的项目)的学生。

2、申请缓迁的同学“迁入地址”栏目不要填写,并在“申请缓迁”注明“留沪、出国、本市研究生、支教”,并在下列时间办理手续:

1)申请留沪指标的学生,可在收到《留沪批复》后至7月底之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2)正在办理出国留学手续的学生,在 8月底之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在这段时间内请抓紧办理出国手续。

3)考入本校或本市其他高校研究生或直研本校的,请于9月份录取高校开学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迁移证有效期1个月)。

4)参加支教学生户口暂时保留,等完成支教后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3、缓迁同学在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时,请先至大连西路5505号楼202室保卫武装处开具《户口迁移联系单》,再到派出所办理迁移手续。

4、咨询电话:35373271,黄老师。

5、表格下载地址:上海外国语大学保卫处网页下载区(文件名:2013届贤达学院本科毕业生集体户口迁移登记表)

备注:户口迁移证打印时间早于离校日,户口迁移时间不等同于离校日,故请各位同学仔细阅读本通知。如有疑问及时致电保卫处咨询。

上海外国语大学保卫武装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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