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消防救援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上海高校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沪教委规〔2025〕4号)文件精神,各高校应按照“控总量、限增量、管存量”的原则,实行电动自行车“一人一车一证”实名登记备案和通行准入管理。为落实上级要求,稳妥推进我校电动自行车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学校将集中开展电动自行车校园通行标识牌(以下简称“上牌”)安装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1.未安装校园通行标识牌的教工、在校学生、在校服务人员。
2.有本校毕业生曾用的车辆(购置或获赠)人员。(根据学校计划安排,后期校内电动自行车充电将施行一人一车对应,故系统内需要修改注册人员姓名、手机等相关信息)。
3.已申请电动自行车校园通行标识牌,现车牌损坏的人员。
二、申领时间
2025年10月30日-10月31日 11:00-17:00
三、申领地点
虹口校区操场内北侧(岗亭附近)
四、上牌要求
1.所有申请上牌的电动自行车须符合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24),在新标准实施之前购置的电动自行车参照旧国标。
2.取得上海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电动自行车号牌。
3.车辆必须与申请资料提交的车辆信息一致,否则不得上牌。
4.办理登记上牌人员必须本人办理,不得代办。
5.一人限办一张车牌。
温馨提示
为满足师生的充电需求、节约能源、减轻插座负担,自11月起,对未安装校园通行标识牌的电动车辆,将限制充电。
上海外国语大学保卫工作部(处)
2025年10月27日
